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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委来醴督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日期:2018-05-24 09:00:44 阅读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5月24日,株洲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朱胜辉带队对醴陵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别对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的处级、科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对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等单位的财务进行现场核查。

自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醴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4月23日,醴陵市迅速传达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要求做到“三个决不”(即以上率下,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决不走过场;全面自查,把标准压下去,做到决不留盲区;从严追究,把纪律严起来,做到决不留情面)。自5月4日以来,醴陵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及株洲市委要求,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对照治理目标和时间期限进行严格、深入自查,在全面自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纠正处理;严格督查,从严追究,市纪委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不力的、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一律从严追究、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厉查处下一阶段,醴陵市将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市纪委牵头,联合市委、市政府、财政、审计、发改、住建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督查。

朱胜辉同志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干部作风、社会风气好转的有力举措。一是要领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意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要落实好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如实自查自纠,确保自查自纠报表能真实反映问题。三是要长期坚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坚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巩固党的自身地位,才能让干部健康成长,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醴陵市委副书记邹志超就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汇报。醴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易文星,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志强参加会议。(醴陵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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