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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日期:2018-06-20 09:28:54 阅读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了一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日前,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岳阳市岳阳县第四中学安全办主任、高三年级组长王智勇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问题。2018年4月19日中午,王智勇在岳阳县公田镇彭昌村老家为小儿子举办满月宴,共办宴席16桌,违规收受27名亲戚以外人员所送礼金共5400元,其中第四中学教师14人。王智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参加满月宴并送礼金的14名教师被批评教育。

    2.怀化市中方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杨勤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问题。2018年2月27日,杨勤以父亲杨贤江(中方县袁家镇小学退休教师)名义在袁家镇小学食堂内为儿子举办满月宴,共办宴席10桌,违规收受袁家镇小学校长杨圣正等17名教师所送礼金共3360元。杨勤受到记大过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杨圣正因履职不力、未及时制止并送礼金赴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16名参加满月宴并送礼金的教师被批评教育。

    3.娄底市双峰县锁石镇政协工委主任赵雄腾违规操办母亲乔迁宴问题。2018年2月11日下午和12日中午,赵雄腾在锁石镇金源村老家分两次为母亲举办乔迁宴,共办宴席10桌,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及村干部20人所送礼金共5688元。组织审查期间,赵雄腾上缴了违规收受的礼金。赵雄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加乔迁宴并送礼金的镇政协工委副主任王卫红、镇人大副主席陈桂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18名镇、村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或被约谈。

    4.怀化市洪江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刘原违规操办女儿结婚宴问题。2018年1月18日,刘原在洪江市黔城某茶庄和某饭店为女儿举办结婚宴,共办宴席27桌,违规收受152名亲戚以外人员所送礼金共47099元,其中医院干部职工145人。组织审查后,刘原退还并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刘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员黄立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145名医院干部职工被批评教育。

    5.娄底市双峰县城管局风景园林处主任黄建华违规操办房屋竣工宴问题。2018年1月1日,黄建华在双峰县沙塘乡老家举办房屋竣工仪式,当天中午办宴席8桌,违规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1920元。组织审查期间,黄建华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黄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竣工宴的县城管局分管园林处的副局长谢世同被约谈、其他6名同事被提醒谈话。

    6.张家界市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新民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泽勇违规操办结婚宴问题。2017年12月7日,李泽勇在本村举办结婚宴,共办宴席30桌,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所送礼金34800元,其中公职人员3人共800元。李泽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和收缴;该乡扶贫站工作人员张波涌在微信群发布消息并送礼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安监站长曹金国和民政所长李海周参加结婚宴并送礼金被批评教育;乡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7.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黄山峪村党支部书记张宏明违规操办孙女满月酒问题。2017年9月22日至23日,张宏明在本村家中为孙女举办满月酒,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所送礼金共12800元,其中镇人大主席樊政国、镇武装部长刘平清、尹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尹小平等10名镇、村干部参加满月宴并送礼金。事后,张宏明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张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名镇、村干部被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上述7起问题都是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的典型,表明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党员和公职人员目无规矩、心无敬畏、行无纪律。有的带头违规操办婚丧以外的喜庆事宜,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履责不力参加宴席并违规送礼金,有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社会风气。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违规操办宴席和参加宴席并送礼金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并处理,充分表明相关地方、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全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通报强调,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事宜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措施,对提升全省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形成“头雁效应”,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家人,带动党员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新风正气,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各级文明办、民政部门、纠“四风”治陋习办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加强统筹调度、督促指导,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严肃处理操办者,还要对参与者和相关单位“两个责任”进行严肃问责,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全省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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