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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监察法》 10名反腐“主将”这样说……
日期:2018-06-06 09:24:23 阅读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6月4日上午,为期一周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在长沙开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本次培训的重点之一。如何在“打虎拍蝇”中发挥好《监察法》的作用?在培训班分组讨论现场,听听各路反腐“主将”是怎么说的……

  

  让监察重器的力量充分释放

 

  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蔡亭英

 

  贯彻执行好《监察法》,是党和人民赋予监委的重大责任。一是掌握好学习这个“看家本领”,在全市开展“下基层促学法,查问题研举措”领学督学活动基础上,组织学懂弄通监察法;二是忠实履行职责,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更加科学、严密和有效地开展工作,把握时度效,坚持减存量和遏增量相统一,查受贿和查行贿相统一,管绝大多数和抓关键少数相统一,严管和厚爱相统一,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治标和治本相统一,实现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守住办案质量底线、守住防止跑偏走调底线、守住防止“灯下黑”底线,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

  

  努力成为忠实信仰者和坚定执行者

 

  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包昌林

 

  《监察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既是当前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也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的重大举措,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纪委监委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全面系统、科学精准领会精神实质,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成为忠实信仰者、有效传播者、坚定执行者。纪委监委必须在贯彻实施上走在前头。要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要抓好建章立制,构建纪法、法法协调衔接机制;要抓好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执纪执法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

 

  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广雁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准确把握、忠实履行主要体现在:一是学懂弄通做实,掌握精神要义。把学习监察法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工作需要,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学习,深刻理解精神要义,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要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提高法治意识,严格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四是要运用“四种形态”,体现宽严相济。把监督摆在第一位,勤“咬耳朵”,常“扯袖子”。

  

  从“监督、调查、处置”把握《监察法》

 

  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周晓理

 

  理解《监察法》,可以从监委的基本职责“监督、调查、处置”6个字上切入。“监督”是监委履责的本质属性,要凸显一个“公”字。监督是监委的第一职责,是监委履责的本质属性。《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解决了原来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调查”是监委履责的威慑手段,要凸显一个“法”字。《监察法》赋予监委的7大类调查内容、“12+3”项调查措施等权限是很大的,各级监委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处置”是监委履责的最终成效,要凸显一个“度”字。对监督、调查的四种处置方式要善学善用,综合运用。通过对监督和调查结果的把握,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对监察对象作出恰当处置。

  

  以学促用 着力提升“三种能力”

 

  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 刘越高

 

  要在学思践悟中着力提升“三种能力”。一是监督检查能力。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对其开展监督检查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我们必须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调查处置能力。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对审查、调查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三是自我约束能力。随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和权限的扩大,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我们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以铁的纪律保障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邹小俊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好监察法,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和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以铁的纪律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忠实践行忠诚守护《监察法》

 

  宁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张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握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我的体会是,要从三个方面忠实践行、忠诚守护。一是坚定政治站位,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来认识,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坚守法治理念,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度来把握,做到心到行到;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的广度来实践,做到稳中求进。

  

  以贯彻落实为契机提升工作水平

 

  醴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易文星

 

  通过培训,我有三点体会。一是在释疑解惑中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坚定性。培训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运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问和困惑,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监察法的内涵精髓。二是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使命感。纪委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肩负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具体就是要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中。三是在学懂弄通中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执行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推进纪委监委在职能、人员、工作中的深度融合。

  

  站稳人民立场 严格贯彻执行《监察法》

 

  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颜炬

 

  《监察法》开启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征程。我认为,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内涵精髓,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坚守人民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吉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鸿宾

 

  我在培训中感受最深的是,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监督对象全覆盖、把监督职责作为基本职责、监察权限的解读,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了很好的遵循。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原则、方针、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规范,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一定积极履职,同时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素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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